山西省安委办开展大检查综合督查 每月至少一次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发布时间:2017-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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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山西省政府成立了督查组,对各市、省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当前,四个综合督查组正在各地开展第一轮督查工作。

  根据相关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将持续到10月底。坚持行业督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原则,省有关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查工作;而山西省政府安委办负责综合督查工作,每月督查不少于1次。

  综合督查范围是对全省11个市政府、省有关重点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其中对政府及部门的督查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1·11”、“7·20”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第一次、二次、三次安委会会议精神情况;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情况;落实属地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推进情况;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省政府一号文件),部署开展“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等重点工作情况;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集中曝光关闭取缔单位、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事故查处情况等。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督查包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五落实”要求,组织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等基础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按照省政府一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