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煤矿安监局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
来源: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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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河北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方案》(冀煤安监〔2017〕46号)和2017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河北煤矿安监局开展全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第四批)与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监察,本次煤矿全面安全体检(第四批)与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监察同时进行,成立领导小组,分三个监察组于8月15日-9月30日开展工作。另外,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建立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冀安监管煤〔2017〕122号)的有关要求,责任监察时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派员参加。

  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内容一是机构和人员情况。二是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三是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四是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安排情况。另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内容。

  责任监察内容一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三是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投入、隐患排查、应急预案、事故查处、人员机构、依法办企、责任落实考核等情况。五是煤矿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生产准备(基本建设)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主管资源整合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经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通风副总工程师、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生产(基本建设)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安监、通防、职防、地测防治水、生产技术、生产调度、机电、运输管理、矿山救护队、资源整合煤矿管理、财务、供应、组织人力资源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提交书面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