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10条措施激励企业走向安全生产标准化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发布时间: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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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审议通过了《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以奖代补、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10条激励措施,引导企业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积极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据介绍,宁夏将对安全标准化一级、二级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三级企业由市县政府给予奖励。

  宁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向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优先提供融资担保和信贷服务。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可享受工伤保险和安责险基准费率下浮优惠,最高可分别下浮30%和15%。

  在税收优惠方面,宁夏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按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应纳所得税;暂免征收企业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等安全防范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外,宁夏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还可享受简化许可程序的便利。危险化学品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许可证延期或换证时只需提交材料,不再核查现场;达到三级,企业日常检查中未发现重大隐患,且能够及时整改一般隐患,也不再核查现场。非煤矿山企业在提出许可证延期申请前6个月内通过标准化认定的,不再要求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