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及安全验收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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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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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培字[2009]40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日强调要求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尤其要重视非煤矿山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验收工作。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帮助企业有关人员掌握和理解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验收工作,不断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一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决定举办“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及安全验收培训班”。有关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评价、安全咨询、应急救援、检验检测等机构有关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1.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加强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新思路;

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等非煤矿山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解读;

3.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

4.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治理措施;

5.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及考核管理;

6.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7.非煤矿山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新技术和装备介绍;

8.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评审及修订;

9. 典型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第一期  2009年11月27日——12月 1 日    广州市

第二期  2009年12月11日——12月15日    昆明市


四、培训方式

1.本期培训班将邀请国家安监总局相关部门领导、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高等院校等单位的专家授课,同时组织研讨和交流。

2.考核合格者将颁发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全培训证书》,请学员自备二张近期2寸照片。

五、报名方法与有关费用

1.培训费980元/人;住宿、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请填写培训班报名回执表(附件),并传真至安科院;收到报名回执后,我们在每期开班前一周传真报到通知,详告具体报到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事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莺  张宝芙  张 玉

电话/传真:010-64896148    64976192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17号    100029

网  址:www.chinasafety.ac.cn

附  件:报名回执表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