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各级各部门推动安全大检查 推广“五查”做法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发布时间:201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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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各地各部门通过开展督导检查、加强监管执法、建立统计制度、广泛宣传报道等多种方式扎实推进,全面推进大检查各项工作。福州市、县两级政府6月上旬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广“五查”(企业周自查、部门月抽查、行业季互查、专家帮助查、远程监控查)做法。三明市6月上旬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南平市要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抽查不低于15%,明确安排5个组分别在7月、10月和12月或1月,对各县和市直部门每阶段的大检查工作进行全覆盖督查。龙岩市委市政府组织“四套班子”领导带队于6月19日至30日,到各县(市、区)和龙岩经开区开展综合督查。宁德市部署于6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市开展乡镇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合伙、承包户等拥有或经营的船舶。省水利厅定于7月3日至14日,深入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汛期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重点以省在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和水库枢纽工程为重点,督查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福建能源监管办领导带队于近期分别对厦门嵩屿电厂、国网福州供电公司以及国网厦门供电公司进行安全综合督查,要求组织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运行机组设备特巡特护,落实迎峰度夏各项措施,进一步提升电力安全生产水平。据不完全统计,至6月30日,全省共组织了6.07万个检查组,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场所)30.57万家次,排查隐患22.58万项,整改22.27万项、整改率91.8%;限期整改4.87万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070家、取缔关闭1206家,罚款90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