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面启动安全生产大检查 省长任组长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发布时间:20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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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记者李仑王宇贾虎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要求,山西省结合实际,迅速安排部署,于7月7日以特急明电形式,下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从7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为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大检查中突出的问题,确保此次大检查取得实效,山西省安委会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山西省省长楼阳生担任组长,所有副省长和省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11个市政府市长和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此次大检查的范围是全省所有地区、所有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道路交通等14个重点行业领域。同时,从政府和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行业领域3个层面,确定了78项具体检查内容。

  据了解,此次大检查以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自改、各级政府全面组织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垂直督查、安委会综合督查考评的形式进行检查。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各市政府对本级政府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100%进行检查,对县级政府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20%,县乡政府对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全覆盖;省直有关部门对负责直接监管的企业100%进行检查,对市县政府监管企业要进行抽查,抽查率不得低于10%,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各级安委会对下级政府大检查工作情况每月至少督查一次,做到省、市、县督查全覆盖,同时对下级政府和部门开展大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要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内容,占年度考核总分的10%。

  山西省副省长贺天才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要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严肃问责,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惩并倒查原因,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责任。

  山西省安监局局长霍红义说,对大检查期间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力求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并责令相关企业负责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拒不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

  据悉,在此次大检查期间,山西将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