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企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应急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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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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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培字[2010]37号


各有关单位:

    7月19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从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保障、监督管理、应急救援、行业安全准入、政策引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是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学习国务院23号文的通知》的要求,帮助各有关单位及时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执行好《通知》精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的损失。经研究,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一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决定举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应急管理培训班”。有关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通知》制定的背景、意义和需要把握的精神内涵;

    2.《通知》在制度和管理方面的“十个创新、十个强化”;

    3.《通知》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的规定;

    4.事故隐患的分类、等级和评估,排查整改方案和监控措施的制定;

    5.事故预防技术与对策;

    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解读;

    7.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步骤、方法、实施要点及应注意的问题;

    8.突发事故的应对技术;

    9.应急管理的技术、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第一期 2010年10月24日-29日 (24日报到) 深圳

    第二期 2010年11月8日-13日  (8日报到)  北海

四、培训方式

    1.拟邀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相关部门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有关专家授课。

    2.考试合格者将颁发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全培训合格证书》,请学员自备二张近期2寸照片。

五、报名方法与有关费用

    1.培训费980元/人;食宿、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请填写培训班报名回执表(附件),并传真至安科院;收到报名回执后,我们在每期开班前一周传真报到通知,详告具体报到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事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莺  张宝芙  张 玉

    电话/传真:010-84911135  84911408(Fax)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甲1楼(安全大厦)  邮  编:100012

网  址:www.chinasafety.ac.cn

附  件: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