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能力实验室间比对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安科院
发布时间: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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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的有关规定,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委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安科院)组织开展2017年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能力实验室间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1.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资质机构(业务范围为仅限放射的机构除外)必须参加;

  2.乙级及其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自愿参加。

  二、比对项目

  活性炭管中苯含量测定;活性炭管中三氯乙烯含量测定;滤膜中铬含量测定;吸收液中二氧化硫含量测定。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参加单位认真填写2017年度职业卫生检测能力实验室间比对登记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10月13日前传真至中国安科院。同时将本次比对工本费用1500元(包括样品费,证书费、邮费等)汇至中国安科院。

  2.中国安科院将于2017年10月21日前完成比对样品的发放,请各参加单位注意样品查收并确认样品完好。

  3.各参加单位按比对工作程序(附件2)完成比对工作,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检测结果报告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检测报告的原件、检测原始记录复印件寄送至中国安科院。同时发送电子版检测结果报告表(附件3)。

  4.中国安科院将对比对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确认后,向各参加单位反馈比对情况并发放合格证书,并通过中国安科院网站等形式公布比对结果。

  5.本通知附件请在中国安科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兆春     杜会芳

  电话:010-64941285   64941309

  传真:010-64941309   64941253     

  电子邮箱:zyws_bd@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17号中国安科院719室

  邮政编码:100029

  7.汇款帐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苑家园支行

  帐    号:0200097409020162244

  户    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附件:1.职业卫生检测能力实验室间比对登记表

     2.实验室间比对工作程序

     3.检测结果报告表

     (附件点击下载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