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规范安全生产专家管理
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时间: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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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安全生产专家入库、使用、活动三个环节规范管理。
  严格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入库管理。按照“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入库专家职业道德观、科学素养关、专业技术关、身体条件关。专家库专家的推荐、申报、审查、公示、备案等程序要确保公平、公正和公开。要组织对入库专家资格条件、专业背景、履职能力进行审核,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对拟聘专家名单公示时间不低于7个自然日,按批次公示拟聘专家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合格后方可入库备案。要通过制定管理办法、签订聘用协议等方式,规范专家管理,细化专家权利义务。
  严格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使用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专家库专家使用管理,并做好使用记录。协调专家执行任务或参加有关活动时,要按照不低于1: 2的比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专家抽取后,应进行核查,与企业和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专家,要落实工作回避制度。要适时听取聘用部门、使用单位、企业等方面对专家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意见,核实并记录有关情况。对专家提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建议,专家库专家使用单位应当及时研究解决或者向有关单位反馈。
  严格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活动监督管理。按照“谁选派、谁监督”的原则,加强专家活动监督指导。要建立专家行为正面清单,积极支持其开展工作,确保专家意见的客观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建立专家行为负面清单。一旦发现以权谋私、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以省级专家名义从事不正当活动、擅自发布不当言论、影响公正执法的,要立即取消专家资格,及时办理解聘手续。要探索建立专家现实表现考核评价制度,对工作优秀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专家,在专家库更新时予以优先考虑;对严重违反专家义务的,及时取消专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