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布2021年第四季度全省自然灾害风险形势
来源:吉林应急管理
发布时间: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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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吉林省减灾委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会同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部门对第四季度全省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会商研判。
  省减灾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综合会商分析认为,10至12月份,全省自然灾害风险水平总体偏低,主要可能出现大风、暴雪、低温冷冻、崩塌、地震和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其中,西部地区要重点预防大风、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松原地区仍要预防地震灾害发生;中部地区要重点预防大风、暴雪自然灾害发生;东部山区要预防低温冷冻、暴雪、崩塌、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发生。
  根据预测,10至12月份,全省平均气温比常年同期略高,平均降水量比常年同期略少。10月上旬有降温过程,易发生霜冻灾害。10月下旬至11月份,该省中东部较易出现雾霾天气。11至12月份,冷空气活动频繁,易发生大风、寒潮、暴雪、道路结冰等灾害天气。10月份正值全省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和秋收季节,据预测全省天气会有明显少雨时段出现,火险气象等级较高,要严防旅游观景、进山采摘、秸秆焚烧等野外用火导致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今年全省夏秋季节降雨量较大,玉米、水稻等主要农作物孕穗、抽穗及灌浆成熟期湿度较大,要预防部分区域玉米水稻发生穗部病害的可能,并利用良好天气趋势,加快秋粮收获工作。综合降水预测、地质环境条件和历年同期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分析,10至12月份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但由于今年前期降雨量较大,岩土体饱和,存在由冻胀引发崩塌地质灾害可能。
  省减灾办提醒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大风、寒潮、暴雪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严格落实森林草原、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部位防控责任,提前做好灾害隐患点排查巡查工作,加强野外巡查,强化火源管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应急力量有效备勤,做好处置各类自然灾害事件准备。要加强对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灾情会商核定,互相协作、群策群力,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风险、减少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