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实行驻矿监督、专人联络和小组巡查相结合模式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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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记者罗雄鹰报道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优化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现有单一的驻矿安全监管模式改为驻矿监督、专人联络和小组巡查相结合的模式。

  《通知》明确,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辖区内煤矿实际,以现有驻矿安监员队伍为基础,成立若干巡查小组并按“一矿一人”原则逐矿明确信息联络员。巡查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原则上应配齐采掘、通风、机电、地质等专业人员,分片区负责煤矿信息联络、安全巡查和驻矿监督工作。巡查小组应根据片区内煤矿实际制定年度、月度巡查工作计划,报所在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实施。巡查小组应检查煤矿证照(手续)、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制度建立是否符合要求,矿井通风、排水等设备和安全监控、瓦斯抽采等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矿级领导入井带班、瓦斯超限处置、采掘工作面布置、密闭启封、隐患整改等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三超”、空顶作业、不执行上级执法指令等情况。巡查小组、驻矿安监员发现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命令撤出受威胁区域作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