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印发2018年度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发布时间:201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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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记者罗雄鹰报道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8年度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切实做好2018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

  《方案》对2018年贵州省地质灾害趋势进行了预测。截至2018年1月1日零时,贵州省查明地质灾害隐患10345处,受地质灾害威胁120万人,威胁财产410亿元。地质灾害风险仍然较高,发生地质灾害起数可能在多年平均值上下方波动,西部地区可能偏重。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灾种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其中滑坡所占比例较大。部分地质灾害是因为人类工程活动的不合理因素,以及在人类工程活动情况下遇到降雨,特别是不稳定斜坡地带具有较高的易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雨季,特别是大暴雨、特大暴雨和连日中到大雨,以及出现异常或极端的天气情况,主要集中在汛期的5月—9月,高峰时段在6月—8月。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具汛期时间分布规律,在枯季也有可能发生。主要发生区:遵义市西北部、六盘水市、安顺市西部、毕节市中西部、铜仁市、黔西南州北部及南部等地。一般发生区:贵阳市、遵义市中东南部、毕节市东部、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中东部等地。

  《方案》明确,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扎实抓好各项防治工作落实,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要强化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抓好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落实到村、组责任人,落实到每一个监测点责任人。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进一步健全完善群测群防制度,保障基层群测群防人员必要的经济待遇,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建立完善县、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加强高位隐蔽性地质灾害隐患专业排查。加快推进全省高位隐蔽性地质灾害隐患专业排查,既要开展全面普查,更要突出详查和重点排查、核查。着力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实施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科技能力行动,加大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站点建设力度,推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由传统方式向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变。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告监测预警信息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严禁迟报、瞒报、漏报,坚决杜绝因信息报告不及时、处置不迅速等造成重大损失。各隐患点监测人员和村组干部要加强监测,发现隐患点变化和险情,要立即上报并通知群众转移。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接到信息报告后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赶赴现场,督促、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最大限度避免灾害发生造成损失。建立地质灾害长效避灾机制。根据新的形势变化和要求,建立完善全民参与、共同防灾避灾减灾的机制。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科学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深入实施地质灾害技术保障责任制度,加强基层基础管理,确保监测、避让工作到人到位。探索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多元投资办法,对不宜采取工程治理、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居民点,结合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振兴等工程,实行主动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