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督办落实安全生产重点问题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发布时间: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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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记者李仑 在2017年开年的第一次安委会上,山西省省长楼阳生明确提出:安全生产的重点问题不能年年重犯,煤矿瓦斯、水害治理、军工单位外部安全距离不足都要拿出切实管用的办法。

  山西省政府将这三项重点工作工纳入省政府13710督办系统进行督办。省政府安委办对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的落实进行协调、督查和考核。

  一年过去了,工作完成如何?隐患和问题是否得到整改?近日,记者就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采访。

  煤矿矿井专用排瓦斯巷全部取消

  去年年初,山西共有31座矿井、52个回采工作面使用专用排瓦斯巷。实际使用中存在着通风不稳定、瓦斯浓度波动等问题。

  随着矿井瓦斯抽采装备能力的提升和技术的不断进步,采用专用排瓦斯巷治理回采工作面瓦斯已越来越不适应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在新的安全规程里,明确取消了专用排瓦斯巷的使用。

  为了全面彻底整改专用排瓦斯巷,省煤炭厅认真落实省政府要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专用排瓦斯巷整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专用排瓦斯巷的整改方法和步骤,并提出工作要求,全面安排全省专用排瓦斯巷的整改。相继召开全省瓦斯防治会议和季度安全例会上,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

  各相关煤矿企业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通过采取优化回采工作面通风系统、改进瓦斯抽采工艺、提高瓦斯抽采能力、延长煤层预抽时间等替代措施,取消矿井专用排瓦斯巷。

  截止去年7月底,山西存在专用排瓦斯巷的矿井及其回采工作面全部按时完成了整改。

  为了进一步落实专用排瓦斯巷整改完成情况,省煤炭厅结合煤矿安全检查情况,安排了7个检查组分别对全省专用排瓦斯巷整改情况进行了逐矿逐面现场核查。经核查,31座矿井共52个回采工作面全部完成了整改。

  煤矿瓦斯治理由“风排”进一步向“抽采”转变,强化了瓦斯防治,为有效预防瓦斯事故提供了重要保证。

  所有煤矿编制完成了防治水分区论证报告

  山西近年来全省煤矿水害事故多发,煤矿水害事故占比大幅攀升。2016年相继发生了沁和能源集团中村煤矿“7.2”透水事故、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10.13”较大水害事故、朔州易顺煤业“11.2”透水事故。老空透水成为水害事故的主要类型,发生事故的首要原因就是老空水已成为山西煤矿最主要的致灾因素之一。

  老空水的防治成为山西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重中之重。2017年4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有关技术要求,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联合制定了《井下探放老空水技术要求》《井下老空水探查物探技术指引》,规范煤矿防治水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水患可查可治,事故可防可控”理念,按照“责任落实到位、基础建设达标、水害普查彻底、探放措施有效、应急处置及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

  2017年5月22日,山西煤监局召开了全省煤矿防治水技术推进暨事故警示教育大会。邀请中国煤炭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副总虎维岳博士作了《煤矿水害诊断与防治》的专题讲座,邀请山东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魏久传就《山西省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进行了解读。卜昌森局长在讲话中,深刻剖析了全省2015年以来的六起典型水害事故案例,提出要“警钟长鸣,牢记教训”;科学归纳了全省煤矿水害事故规律及特点,提出要“把握规律,因势利导”;研究指出了老空水防治的技术措施,提出要“抓住关键,科学防治”;重点明确了针对老空水害防治的几个要点,提出要“明确要求,狠抓落实”。

  各煤矿企业健全专门防治水机构和队伍,配足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推行防治水“禁采区”“缓采区”“可采区”分区管理模式,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遵循“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综合探测程序,运用“长探+短探”循环探水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水害防范能力。特别是抓住“探水”这个关键环节,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做好探放水工作。对水文地质条件不清、资源整合矿井,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开采区域、煤层群开采回采下层煤、邻近有小煤矿老空区的,必须进行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采取物探与钻探相结合的综合手段,从区域上查明老空水充水情况。对有底板承压水开采的,必须采用井上下立体勘探技术,查明井田内隐伏构造。从地面采用瞬变电磁、直流电法等物探手段,查明井田内断层、陷落柱等导水构造赋存状况;在井下采取超前钻探与注浆加固相结合的方法,超前注浆封堵导水构造,切断承压含水层补给通道。各煤矿不仅要配备物探设备而且要掌握物探技术,提高超前物探成果的可靠性,既要防止出现“漏探”,更要防止出现“误探”。

  截至去年年底,全省731矿座正常生产和建设煤矿,均已编制完成了防治水分区论证报告。此举,为各煤矿2018年应用分区管理结果,将分区论证报告审定的“三区”(可采区、缓采区和禁采区)及时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成为煤矿生产衔接、安全管理的基础。“禁采区”“缓采区”将与“可采区”有效隔离。未实现隔离的煤矿要优先安排隔离工程或措施,确保“可采区”安全作业。“可采区”将实现与矿井生产衔接计划相匹配,为全省煤矿防治水工作上水平奠定了基础。

  军工单位火工区搬迁有序展开

  山西军工弹药生产企业多、危险作业场所多,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的不断发展,军工单位的外部安全距离不断被蚕食,形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经山西省国防科工办摸排,共有8个军工单位的外部安全距离内存在30处隐患。

  山西省国防科工办与有关市政府多次沟通,通过实时监控、摸底建档。在多次深入企业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长短结合、内外结合”解决军工单位外部安全距离隐患的方案。

  所谓“长短结合”:长期目标就是推动军工单位火工区搬离主城区,短期目标就是协调各军工单位驻地政府要认真执行国家规定和省政府的整改方案,该搬的搬,该拆的拆,尽力消除各种隐患。

  “内外结合”即:督促军工单位内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把隐患风险降到最低,对军工单位外部安全距离内的村庄、企业等各单位加强政策宣传提高风险意识,促使涉及的外部单位严禁新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人员数量,做好应急预案和避险工作,把万一发生的事故伤害降到最低。

  在采取有效手段加强军工单位安全生产内部管理的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加快推进。督促各有关地方政府严格落实省政府制定的《军工单位外部安全距离隐患整治方案》,对军工单位外部安全距离内的企业该搬的搬,该拆的拆,消除各种隐患。

  省长楼阳生5月22日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温刚进行了座谈,就在并军工企业火工区搬迁基本达成一致意见:6户企业的火工区将搬迁到太原市阳曲县泥屯镇。并委托兵器集团五洲设计院进行了论证,现场勘察和相关规划等技术资料的交底工作全部完成,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正在组织专家评审。这为山西从根本上解决军工企业外部安全距离隐患问题作出了示范。

  山西在军工单位外部安全距离隐患问题整改上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去年年底,长治地区火工区搬迁已经完成;太原地区火工区搬迁已经选址阳曲县泥屯镇,国家兵器集团公司已经批复原则同意,目前还在扎实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