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隐患当事故看待 盯住整治不放松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发布时间: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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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期,云南省坚持问题导向,将隐患当成事故看待,对待隐患绝不心慈手软,整治隐患绝不拖拖拉拉,并举一反三,在堵漏洞、补短板、建机制上下功夫,有力推动了安全发展。

  自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云南省13238家重点监管企业自检自查隐患60600处,已完成整改57911处,整改率95.6%;查出重大隐患155处,已完成整改62处,整改率40%;惩治典型违法行为2954起,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单位109家,停产整顿182家,暂扣吊销许可证照97家。8月下旬,国务院安委办第5督导组前往云南督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发现73处隐患。云南省安委办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列出隐患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单位、时限,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对于前段时间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国务院安委会考核组查出的问题,云南省采取逐项梳理、召开会议研究、印发方案部署整改、挂牌督办督促落实等措施,推动隐患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查出的41处隐患,已完成整改37处,其余4处将在年内整改;对国务院安委会考核组反馈的5个方面具体问题,今年上半年已整改。

  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考核组关于加强机制、体制、队伍建设有关意见的贯彻落实,云南省起草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期将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力争在强化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监管执法体制、加强应急管理、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加强安全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实现突破。

  云南省建立了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今年已对云县“3·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同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昆明市长水机场“7·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禄丰县张武庄煤矿“7·29”事故,依法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云南省安全监管局局长王以志表示,隐患就是事故,隐患不除,事故难消。云南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严格规范执法,盯住隐患整治不放松,一锤接着一锤敲,百折不挠,注重细节、过程和实效,确保整改到位,实现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