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
来源:河北省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7-09-08
次浏览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近日,河北省安监局、河北省人社厅共同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冀安监管〔2017〕6号)(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通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领军人才推进工程、人才培养引进与配备管理机制创新工程、人才教育培训工程、人才网络教育培训与考核体系建设工程、人才培养培训基础建设工程五大重点工程,旨在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合格、数量规模适当、素质能力优良、布局结构合理的安全监管人才队伍,使安全监管人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发展政策比较完善,人才数量充足,人才队伍素质提升,人才队伍结构优化,适应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水平明显提升,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规划》要求,一是完善人才引进管理机制。加大公开招录(招聘)力度,严格制定招录(招聘)条件;大力引进高学历专业人才,严格审核调入人员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专业高级专家人才库,建立重要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人才信息档案。二是完善人才培训教育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全员培训、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法律法规、专业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方面内容,强化业务培训;争取地方院校将安全监管监察急需的人才列入学科设置,作为培养目标,厚植安全监管监察专业队伍建设基础,创新培养模式。三是完善人才使用评价机制。根据各类安全监管人才的工作特性和能力要求,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安全生产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安监干部工作作风实绩档案,全面掌握干部综合表现。四是完善人才交流锻炼机制。建立安监干部对外交流(任职)制度,加强对外交流力度;每年要有计划地选派一批业务骨干和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或下级安全监管部门、企业或基层挂职锻炼。五是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建立考核和激励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评先表彰等制度,加大奖励表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