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监局7方面17项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综合治理
来源:吉林省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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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安全综合治理从今年8月开始至2019年12月结束,分部署、整治、验收三个阶段进行。政府部门层面主要有7个方面17项具体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严格立项审批手续,特别是自然保护区内新建矿山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新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规模必须达到最低开采规模,开采年限不得小于3年;无立项审批手续、设计、评价资质不符合要求、涉及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的安全设施设计一律不予通过;未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二是全面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稳步推进双重机制建设,加强“风险分级”监管。

  三是全面深化打非治违和预防六类事故专项整治。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防中毒窒息事故、火灾事故、透水事故、坠罐跑车事故、冒顶片帮事故、边坡坍塌事故开展专项治理,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检查。

  四是全面加强停产停建、复产复建矿山的安全监管。

  五是全面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抓好标准化企业提质升级,淘汰落后工艺,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推进重点工程治理。

  六是全面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培训,开展送培训进企业活动。

  七是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和预警能力。企业层面主要包括七个层面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明确责任,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机构,强化生产技术专业管理。三是制定企业标准,明确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责任、措施和方法。四是加强现场管理,有效管控消除各类风险和事故隐患。五是巩固达标成果,提高标准化运行质量。六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的操作技能。七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