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来源:新疆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6-12-08
次浏览

  为深刻汲取江西宜春丰城发电厂“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惨痛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自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自治区党委陈全国书记和自治区政府雪克来提·扎克尔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12月5日,自治区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成立自治区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担任组长,各副主席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各部门分别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党组成员)任组长,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二是开展专项督查和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排查治理隐患,打击治理本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指导督促各地州市政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督导检查各地州市、各行业领域及企业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落实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情况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风险防控和事故预防。通过督查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夯实安全基础,全力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是加大问责追责力度。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依法追责”四个一律整治措施。对拒不整改、整改不落实,视同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责问责,依法关闭。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检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责任人,实施上限顶格处罚,负有重大责任的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严格实施行政问责。四是突出安全检查重点。针对冬季易多发道路交通、煤矿、火灾、建设施工、旅游、取暖引发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的特点,集中专业力量,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检查。对发现的每一个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过程作为作为大整改、大落实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的过程。

  同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检查,促进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及时科学地应对和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营造良好安全检查社会氛围。坚持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知识,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积极鼓励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对安全生产高压严管的舆论氛围,为自治区“两会”的顺利召开及元旦、春节的到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