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展首批安全生产驻地巡查
来源:福建煤矿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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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9日,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召开巡查工作动员会,对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作出部署,巡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4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安委会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省委尤权书记、于伟国省长在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分别对巡查工作作出强调、提出要求。 为确保制度落地生根,强化制度刚性约束,10月下旬,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将组织3个安全生产巡查组对福州、厦门、泉州3个设区市开展巡查,这是福建省首次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参加这次巡查的各组组长由最近从厅级岗位退休的领导同志担任,成员主要从省交通运输厅、住建厅、海洋与渔业厅、安监局、质监局、煤监局、交警总队、消防总队等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抽调。 会议要求,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确保巡查工作取得成效。一要提前温习功课,增强巡查针对性。要学习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掌握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及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精神,研究了解被巡查地市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制定巡查的具体工作方案,要结合被巡查地市的具体特点,调整和丰富巡查工作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二要注重成果应用,提升巡查效能。巡查工作汇报中听到的问题、巡查中看到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系统梳理,深入科学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安办报告;对党政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履职方面有严重问题、需要追究责任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巡查结束后,各巡查组要及时向被巡查地区反馈巡查情况,主要内容要向社会公开。同时,按规定及时向省政府安办提交巡查报告,以便我们及时汇总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并抄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文明办、综治办等部门。三要敢于担当负责,认真履职尽责。巡查组各位领导同志肩负着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府安委会的信任和重托,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坚持党性原则,强化责任担当,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提出问题。同时,要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政府安委会明确赋予的权限、职责大胆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