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批安全生产巡查组将全面展开驻地巡查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发布时间: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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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记者张春 报道 10月下旬,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将组织三个安全生产巡查组,安排两周时间对福州、厦门、泉州等三个地市开展巡查,这是福建省首次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此次巡查主要是督导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查找问题,同时也藉此发现、挖掘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提升。

  10月19日,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召开巡查工作动员会,对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作出部署,巡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省安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郑李亭就做好巡查工作提出要求。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4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安委会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省委尤权书记、于伟国省长在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分别对巡查工作作出强调、提出要求。于伟国省长还特意交代,此次巡查要做些暗查暗访,这样才能掌握真实情况,并适时督促被巡查地区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为确保制度落地生根,强化制度刚性约束,10月下旬,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将组织三个安全生产巡查组对福州、厦门、泉州等三个地市开展巡查,这是福建省首次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参加这次巡查的各组组长由最近从厅级岗位退休的领导同志担任,成员主要从省交通运输厅、住建厅、海洋与渔业厅、安监局、质监局、煤监局、交警总队、消防总队等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抽调。

  郑李亭要求,此次巡查,一要结合被巡查地市的具体特点,调整和丰富巡查工作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二要注重成果应用,提升巡查效能。对巡查工作汇报中听到的问题、巡查中看到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要及时系统梳理,深入科学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安办报告;对党政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履职方面有严重问题、需要追究责任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巡查结束后,各巡查组要及时向被巡查地区反馈巡查情况,主要内容要向社会公开。同时,按规定及时向省政府安办提交巡查报告,以便及时汇总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并抄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文明办、综治办等部门。

  据悉,届时上述三个安全生产巡查组,将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部分县、乡级政府、工业园区及有关部门和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采用“四不两直”和随机抽查方式深入企业了解真实情况,每个地市至少要抽查4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