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2009年一季度安全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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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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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1      稿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2009年4月21日上午10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发布会,公布2009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彭玉敬: 今天(21日)国家安监总局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一季度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出席今天发布新闻会并接受提问的是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黄毅同志。现在我们首先请黄毅同志向大家发布第一季度全国安全生产形势。

黄毅: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非常高兴邀请到诸位参加我们今天的发布会。借这个机会我也代表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对记者朋友长期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今年已经过去了一个季度,在这一个季度里面,我们都干了些什么,安全生产的状况如何评价,最近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这都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我们也有责任、有义务将相关的情况及时向媒体披露,向社会公布,尽到我们的职责。

下面我借这个机会向大家简要的通报三个方面的情况:

第一个情况,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今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具体要开展安全生产的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年初国务院专门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监总局也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三项行动”进行了总体的部署。国务院办公厅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对三项行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也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且组成16个督导调研组到一些省份就开展三项行动进行调研、督查。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的实际,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通过上下共同努力,一季度全国安全生产的状况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在春节期间,在“两会”期间以及清明节期间,全国都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从事故总量上看,一季度比去年同期仍然大幅度下降,事故起数减少了17163起,下降14.9%,事故的死亡人数减少1530人,下降7.6%。特别是一次死亡10-29人的重大事故,同比减少了10起,少死亡157人,同比分别下降40%和43.7%。而且一季度全国重点行业领域、全国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都呈现总体稳定的态势。32个统计单位有20个单位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对于安全生产形势的情况,我们从来是“两点论”:既看到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一面,同时也看到形势依然严峻的一面。一季度安全生产当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两个:一是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呈上升的趋势,全国一季度共发生了466起较大的事故,死亡1847人。

我算了一下,平均每天发生5起,死亡20人,比去年同期比较,较大的事故增加了23起,上升5.2%。第二个突出的问题,由于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而导致的重大事故增加,据统计,一季度全国由于非法违法生产而造成的重大事故12起,占事故总量的80%,尤为严重的是这种状况进入4月份之后没有得到遏制。大家知道,4月17号发生在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大岭煤矿技改风井的一座办公楼发生炸药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2人失踪、6人受伤,经查大岭煤矿风井是一座非法施工的项目,没有技改设计方案,安全专篇没有经过批准,更为严重的是非法、违法购买储存炸药,而且违规将炸药与雷管放在一起。这是一起典型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由此可见,非法不除、事故难消,对任何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的行为,我们都要严厉制裁、绳之以法。

第二个情况,今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进展的情况。大家知道,依照国务院的规定,我们从2004年开始实行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每年度由国务院安委会向各省份下达当年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实施五年来见到明显的成效,对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的遏制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今年我们将实行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的制度,今天我们是第一次将一季度安全生产指标考核的情况向媒体、向社会公布。我们专门制定了一个表,已经印发给大家。这个表将在人民日报予以刊载,大家可以依据这个表的有关情况自主作出报道。

从一季度所反映的数据看,大部分行业、大部分省份都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举两个数据。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20.6%,也就是说,控制在全年四分之一的进度目标之内。全国除了烟花爆竹、火灾以外,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也都在控制考核指标目标以内。全国32个统计单位当中,有28个单位事故死亡人数也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

第三个情况,有关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的进度。去年全国一共发生了11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其中煤矿发生了5起,非煤矿山发生了2起,火灾发生2起,道路和铁路交通各发生1起,再加上2007年12月5号发生在山西洪洞县瑞之源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共12起。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对12起特大事故,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了调查,分别提出了事故调查报告。经认定,这12起特大事故都是责任事故,目前国务院已经对7起特大事故的调查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对366人进行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21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152人。近日,国务院将通过新华社通稿对外公布其中的5起特大事故的处理结果,这5起特大事故就是2007年山西省洪洞县瑞之源煤矿有限公司12·5特大瓦斯事故,2008年胶济铁路4·28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安信煤业有限公司6·13特大煤矿爆炸事故,山西省襄汾县金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富华矿业有限公司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其他特别重大事故的处理结果待国务院批复之后,我们会通过多种形式向媒体和社会予以公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行动、各项工作的进展。通过努力,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我所要向大家通报的情况就介绍到这里,下面我愿意回答诸位所提出的任何问题。谢谢。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我有三个问题,首先我们关注昨天在江苏发生的渔船出现事故,有13人失踪,请问黄局,我们安监总局对于渔业生产安全有没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因为我们知道农业部最近对所有大型渔船的船东和船长都要进行检查,安监总局有没有一些举措,保证渔业的安全生产?

第二个问题,关于建筑安全的。您公布的数字里有建筑施工比较重大的事故,跟去年同期相比是增加了1起,特别是现在我们公共建设的规模越来越大,建筑安全的监管并不是太得力,从安监总局方面对建筑方面的监管有什么新的举措,特别是第二季度开始一直到年底。

第三个问题,我在楼下看到一些宣传画是关于职业健康的,职业健康的监管也是我们安监总局的工作之一。前一段时间云南发生的怪病事件,安监部门和卫生部门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管方面职责是如何划分的?安监总局有什么样的举措对职业健康进行监管,安监总局有什么样的条件保证监管能力有力的进行?

黄毅: 我先回答你提出的第一个问题。今年以来已经发生了多起渔船碰撞触礁以及沉没的事故。你刚才说的像浙江籍的渔船在江苏南通海域沉没,船上13名人员全部落水,经过当地政府部门和海事机关的积极营救,已经抢救生还6人。还有像4月16号浙江籍的一个渔船在宁波发生相撞,造成10人落水,经过积极的施救,9人脱险。还有贵州剑河县一艘客船也发生触礁沉没。一个时期以来,渔船沉没事故发生多起,暴露出渔船作业安全管理当中的一些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第一,由于极端天气的增多给海上作业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对此有些部门,包括一些船主、船长缺乏必要的警惕,重视不够。

第二,我们有些渔船本身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特别是救生设备缺失,一旦遇到风险,不能及时的进行自救。

第三,我们有些渔船违反海上作业的规定,擅自进入主航道,与轮船相撞,造成损失。

第四,也是更重要的,我们一些船主、船长对安全生产意识比较淡薄,同时自我救护的能力也不强。所以我们注意到,农业部专门规划要用两年的时间对10万名渔船的船主、船长进行安全培训,对此我们非常赞成,并且要积极的配合做好这项工作。

第二个问题关于建筑安全。一个时期以来,发生在建筑施工工地的事故也有增多的趋势,这也是我们担心的一个问题。随着保增长、扩大内需、基本建设规模的增大,在建筑施工领域容易出现重生产、轻安全的倾向。对此我们与建筑部门进行沟通,共同就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防范工作研究制定了一些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凡是没有经过安全审查批准的不得施工,施工过程当中,安全措施不落实,以至于竣工之后没有经过安全验收的不准投入使用。

二是切实加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严格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而导致的各种事故,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三是我们要通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施工队伍的安全素质,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时时处处把安全放在第一的位置上。同时我们也希望所有的建筑工人要真正维护自身的生命健康权益,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举报,要运用法律所赋予自己的合法权利同各种违章行为作斗争。我想,只要大家的安全意识强化了,就可以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关于第三个问题,也正是我们今年一项重点工作。目前在职业健康方面的职责分工,安监总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卫生部负责职业健康的综合管理,依据这个职责,安监总局已经设立了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司。最近我们专门召开了职业安全健康的工作会议,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我们还与卫生部就职业健康、职业危害防治等项工作加强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来降低职业危害所造成的损失,共同为实现国务院所提出的要把伤残人数压下来这一目标而努力。你提到云南某地的职业危害造成的对职工生命健康的危害,在这个过程当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我们对此也很重视,我们会跟云南省政府相关部门就职业危害防治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当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协调,从而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谢谢。

工人日报记者: 我想问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刚才在介绍情况的时候,央企一季度发生的6起事故,这是不是算比较多的,去年像神华公司公开发表宣言好象全年不发生死亡事故等等,请问大家都认为小煤矿发生事故很多,央企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第二个问题,现在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都是做得越来越好,但是我们感觉安监总局跟以前有点不太一样,我记得以前开电视电话会我们很快能够从安监总局的网站上看到领导讲话全文内容,这样对于我们写稿有很大的帮助,现在很大一段时间里看不到,不知道为什么,能不能继续以前的方式,我觉得这样比较好。谢谢。

黄毅: 第一个问题,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应该是我们新闻媒体所关注的一个方面。今年以来一些中央企业发生较大的事故,确实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反应。因为中央企业管理是比较健全完善的,安全装备水平、安全技术水平也是居于先进水平的。为什么也发生了一些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的事故?具体原因,有的还在调查分析中,但我考虑到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一是中央企业在坚持安全生产的责任制上还要继续完善,因为中央企业除了总部之外,下面还有几级公司,一直到子公司、孙子公司,如何加强对整个公司的全面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我想存在着一些漏洞。因为责任制没有落实,必要的管理没有跟上,或者说防范措施不完善,就必然要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是中央企业的下级企业所在的地区也存在着安全监管不落实的一些问题。我们有的地方政府对中央企业安全监管不够理直气壮,对存在的一些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这也反映在安全监管上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三是有些中央企业对于一些工程采取承包的方式,甚至几次分包,而在这个过程当中必要的安全管理没有跟上,或者说在承包工程过程中,安全管理的责任不落实,有的虽然是中央企业下属的一个单位,但实际上却是一些素质并不高的施工队伍。当然,发生了事故之后,中央企业本身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对此,我们跟国资委和有关部门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也多次进行了研究、沟通。随着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这方面的事故会逐渐减少,我们也相信我们的中央企业能够依靠自身的优势,依靠自身雄厚的技术实力和管理实力会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更好。

至于你提出的第二个问题,如何进一步信息公开,我认为安监总局、煤监局在对安全生产的信息公开上还是作了很多工作。包括我们通过信息发布、通过建立重特大事故快速报道机制,及时将安全生产的信息对外发布。至于每次视频会领导的讲话没有在网上刊登这件事,我会把你这个意见跟领导同志作一反映。而且总局的主要领导同志也多次就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提出具体要求。最近在一篇内刊上还专门就进一步研究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机制的有关问题,提出思考和建议。我们会通过我们的努力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的工作,同时也希望在这方面我们相互之间加强沟通、加强联系,需要我们提供什么信息,我们会完全尽力为大家服务。

成都商报记者: 我们能在哪儿找到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具体分解指标?我简单算了一下,比如今年一季度各地的汇报表中,山东、广东、四川、湖北等地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都在20%左右。各地的指标不同,都有哪些依据,是人口还是以前的安全生产状况还是经济情况。如果分配的不一样,会不会引起各地的不满意,或者某一些反弹。如果他们达不到标或者超标,我们对他们有什么样的奖励或者处罚?

黄毅: 建立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是依据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里面所提出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而设立的。而且这项制度实施五年来不断完善。目前我们有七大类,而且既有绝对指标,事故的总量减少多少起,事故的死亡人数减少多少人,这都有具体的绝对指标,同时也有一些相对的指标,比如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10万从业人员事故率,煤炭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万车死亡率等等都有相对的指标。每年年初首先把绝对指标以国务院安委会文件正式向各省下达;相对指标一般是在二季度向各省进行下达。各地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计算都有一个公式,会参照上一两年安全生产的状况,体现了科学公正的原则。当然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实施以来,社会上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认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怎么要下达指标呢?实际上是一种误解,我们下达的指标是控制指标,是不许超过的指标,通过这种手段减少事故总量、减少死亡人数。

当然有些行业在计算控制考核指标的过程当中,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道路交通事故里,火灾事故等,有些并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但是目前我们对事故总量的统计还没有把生产安全事故与公共安全事故相区别开。这个问题我们也需要与公安交警部门、消防部门来进一步调研、探讨如何科学制定控制考核指标的一些办法,力求使这项制度更完善、更合理、起到它应有的作用。

至于你刚才说的突破了考核指标有没有一些必要的制裁措施,目前全国还没有,但是有些省份在考核地市、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时候,他们从本地的实际出发,采取制定了一些必要的奖惩措施。目前我们正在总结借鉴各地在这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来推进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一些必要奖惩措施,由此来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激励约束机制。我们也希望媒体的朋友能够在这方面建言献策,提出你们一些好的意见。

中国安全生产报: 我们现在全国是一个保增长、扩内需的大环境,我们发现有一些地方的安监部门提出暂停缴纳抵押金和“三罚三不罚”的措施,这些以服务企业为理由的措施和我们安全行政执法会不会有一些冲突,会不会影响我们执法的效果?

黄毅: 你提出的问题确实也是我们所担忧的一个问题。因为随着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所采取的扩大内需,保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项措施的落实,我们担心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地方会出现忽视安全生产的一些倾向,因而年初工作会议上我们对此提出了一些明确要求。

一是为了保证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必须要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这是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我们要通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行动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发展的意识,保证中央确定各项政策的落实。因为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要求必须要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如果事故频发,就不可能实现中央所确定的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个目标。

二是要强化在基本建设的过程当中安全的监管监察,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绝不允许出现非法违法施工建设的行为发生。

三是要防止以保增长为借口,忽视安全生产的各种倾向,因为不符合人民的切身利益。“民生问题,安全第一,安全问题,生命至上”,这是永康同志讲的一句经典的话。保民生就要着眼于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你刚才反映的借保增长,服务企业对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不认真的落实,我认为这种倾向应该予以纠正。再一个问题是,如何确保在保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过程当中防止出现忽视安全生产潜在问题,我们需要全社会的监督,需要媒体的舆论监督,大家可以对存在的一些非法违法的生产经营行为,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积极举报,大胆的进行曝光,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通过有效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实现中央所确定的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目标。

中国煤炭报社: 我们看到第一季度汇报的情况是全国的煤矿安全生产总体事故呈现下降,但是较大事故有所上升,重大事故大幅度下降,特大事故又增加一起,这些数据是不是表明煤矿安全生产没有规律可循,比较难抓,下一步安监总局有哪些措施来抓煤炭生产工作,谢谢。

黄毅: 煤炭安全生产始终是我们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些年我们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的两个攻坚战,对于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起了很大的作用。就煤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而言,从2003年开始呈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逐年下降的发展态势。2008年与2002年相比较,煤炭产量由14亿吨增长到27.2亿吨,增长80%多,但是事故的死亡人数由7000人减少到3215人,煤炭百万吨死亡率由4.98降到1.18,应该说这个成效是比较明显的。今年一季度,煤矿安全生产的几项指标也标志着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依然保持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态势。但是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也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这里面不能说没有规律可循,我们只能讲,随着形势发展的变化,随着我们两个攻坚战逐渐的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进行认真的研究。有些规律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当一大批非法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被关闭、取缔之后,如何通过结构调整、加强基础工作,来进一步提高现有小煤矿生产规模,提高他们机械化的水平,进而提升他们的安全保障能力。有一些新的情况需要研究,也需要采取一些新的政策措施。

我们一些大矿在目前现有的基础之上,如何进一步朝着安全保障型的矿井迈进,如何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进一步提升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这也是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的新课题。所以安监总局始终把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上,最近召开的视频会议上仍然对下一步煤矿如何进一步深化两个攻坚战也作出总体部署。而且5月下旬,我们还要在山东省召开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现场会,全面系统地总结推广山东省在煤矿安全生产上的经验,以此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进一步推进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中国煤炭报作为煤炭行业一张权威性的报纸,如何进一步来反映煤矿在安全生产上所创造的先进经验、所涌现出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通过正面报道积极推动工作,同时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引导舆论的作用。

上海文广传媒: 我注意到一季度火灾超过25%的情况,一季度火灾的多发,请您分析一下原因。我们每天都要经过中央电视台被大火烧毁的大楼,受灾的大楼是拆是留我们大家都比较关心。谢谢。

黄毅: 一个时期以来,我们高层建筑连续发生火灾,包括刚刚发生的南京中环国际广场50层的大楼,过火面积400多平方米,包括2月9号央视新址配楼的火灾,也包括武汉市汉正街发生的火灾。一个时期以来,一些高层建筑甚至一些正在施工还没有投入使用的建筑发生火灾,虽然没有造成太多的人员伤亡,但是却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在国内外也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目前事故的原因仍然在调查当中,但是从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我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目前我们用于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应该是不太完善的。有些消防设备的科技含量也需要提高,因而在预防乃至抢救高层建筑火灾过程当中,有时还显得不那么得心应手。

第二,我们发现一些高层建筑所使用的保温材料,有的缺乏防火功能,一旦点燃迅速蔓延很难施救。

第三,有关建筑业主在防火方面的意识和能力上有待于进一步强化,不论是新的建筑还是老的建筑装修,都必须要有安全防范的措施和预案。同时要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至于你刚才说的央视新址配楼将来下一步如何处理的问题,目前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正在认真调查,分析原因,这个大楼还能不能使用或者怎样进行改造,可能得经过专家论证之后,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提出下一步的方案。我们也会关注这件事。

中国新闻社: 从2008年以来安全生产事故的结案情况看,是否存在结案少、结案难的问题,如果存在的话,原因是什么?谢谢。

黄毅: 从总体上看,我们生产安全事故结案率逐年提高,特别是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之后,对事故的调查、事故的报告以及事故的结案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非常具体。通过认真学习贯彻这个《条例》,各地在事故的调查处理上还是落实得不错。由国务院调查处理的特大事故,刚才我讲到了,去年发生的11起,目前国务院批复6起,还有1起是去年的,加在一起是7起。这些特大事故的调查结案,都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有的结案时间晚了些,主要是在事故抢险救援结束之后,事故调查组在开展现场勘察的过程当中,有时候因为不具备条件,不能进入事发的地点进行现场勘察,比如说煤矿发生了爆炸事故或者透水事故,事故调查组不能很快进入事故现场,因而就延长了事故调查期限,有些客观因素。

再有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和事故责任的追究上,需要进行沟通协调,让各个方面都能够接受,都能够认可,而且经得住时间的检验。我们也会在下一步的事故调查处理过程当中逐步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工作程序,规范调查行为,提高事故调查效率。一旦批复结案,都要及时向媒体、向社会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彭玉敬: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

    2009421上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政策法规司司长黄毅在发布会上介绍了09年一季度我国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部分记者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