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启动火灾案件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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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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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6 来源:山西青年报 

  昨日上午,全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在省政府召开。到会的省领导中,除副省长刘维佳外,还有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杨森林。

  “3月16日到18日,三天时间,盂县发生18起森林火情。同样是3月16日,汾阳森林大火造成5名扑火人员受伤,到17日才将火灾发生情况和受伤人员的伤情上报。”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省林业厅厅长耿怀英的开题就是问责,让会场的气氛显得十分凝重。

  山西多发的火情引起了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这种情况下,省政府决定启动行政问责程序,对所有火灾案件责任追究。

  三个月

  12起森林火灾

  “从1月至今,国家和省气象局在我省已监测到热点信息505个,经核查有火情279个,其中造成森林火灾12起,荒火205起,烧秸秆63起。今春我省11市71县均发生火情。”耿怀英说,在已查明的起火原因中,多为焚烧秸秆、烧荒、上坟烧纸、野外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引起。

  “我省的森林火灾80%以上是野外用火引起的。”针对这种情况,刘维佳说,今后的工作主要是严管野外火源,而且“不能泛泛地要求”,一定要盯住烧秸秆和上坟烧纸这两件事,采取包自然村、包路口、包地块的办法,真正管好人、管住火。加大对火灾多发区域的巡查密度,对林区的山头、坟头等都要严看严守,不留死角,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对所有火灾

  行政问责

  耿怀英介绍说,去年发生的12起火灾中,仍有7起没有查明起火原因,将连同今年的12起火灾一起查明原因,惩处肇事者、追究责任人。

  杨森林说:“监察厅已经启动调查程序,对近期发生的所有火灾案件进行调查,对组织不力、指挥失误造成人员伤亡、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严肃的行政问责。”

  “我们要对每一起森林火灾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者责任。对引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直至刑事责任,该抓的抓,该判的判,执法务必从严。”刘维佳说。

  本月底开始

  督察防火责任落实

  这是副省长刘维佳自3月2日正式担任省森林防火总指挥以来,第一次主持森林防火会议。“我希望以后这样的会少开,要开就说有用的话,剩下的时间抓落实。”刘维佳说的“最有用的话”就是为防火工作破题。

  “今后对违反规定不报以至贻误战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刘维佳说,今后,各地热点核查情况必须在两小时内反馈到省防火办,发生火灾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从3月30日到5月30日,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11个检查组赴11市和9个省直林局,对“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的情况”等十项内容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