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煤矿爆炸18人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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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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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七台河市新兴区昌隆煤矿一井11月30日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班入井作业25人,事故发生后,经全力抢救,有10人安全升井,截至昨天2时20分,15具遇难矿工尸体已全部搜救到并已升井。另外,昨天凌晨,在事故救援过程中发生次生事故,3名搜救队员被井下冒落物砸中,不幸遇难。目前,3名搜救队员尸体已被找到并升井。

 

  “11·30”昌隆煤矿事故发生之后,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铁锤,省委书记吉炳轩,省委副书记、省长栗战书就事故分别做出重要批示。

 

  事故发生后,省委常委、副省长盖如垠亲临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并于昨天9时主持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昨天10时,盖如垠在有关部门的陪同下,再次亲临事故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昨天凌晨4时30分,七台河市委召开常委会议,要求深刻吸取“11·30”事故教训,并就进一步做好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及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等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刘丽同志和杨奇同志引咎辞职的请求,决定免去刘丽同志新兴区委副书记、区长职务,免去杨奇同志新兴区委常委、副区长职务;免去刘万生同志新兴区政府副区长人选,建议新兴区委免去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昨晚5时30分七台河市公安局依法拘留有关责任人5人,其中有昌隆煤矿法人代表郭友、行政矿长陈国辉、生产矿长粟海峰、安全通风矿长李经伟、爆炸掌子面瓦检员杨文春。

 

  另据现场指挥部反映,11月27日,七台河市新兴区政府曾组织对该矿进行安全检查,矿主对这一非法作业面密闭,逃避了检查,因其通风不合格,所以酿成这起安全事故。

 

  据查,该矿曾经被列入2007年末关闭矿井,后因矿主反映该矿超过3万吨规模,并且安全能够达标,不应列入关闭对象,申请重新开工,被获准。在申请重新开工过程中,可能存在不法行为,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追查当中。

 

  省委、省政府对这起事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做出安排,主管领导亲赴现场,相关部门全部到位,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