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直属机关2008年党建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3-02
次浏览

 

  2008年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为目标,以开展创建活动为抓手,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为全面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扎实抓好理论武装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研读党的十七大报告,全面准确掌握十七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深刻领会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所包含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断。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使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动党员干部学习,把理论学习与专题研讨、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两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按照中央的部署和总局党组的安排,组织好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的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会同总局党校和有关司局办好春、秋两期处级干部进修班和青年干部培训班。

  2、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要将学习贯彻《党章》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各级党组织要制定党课教育年度计划,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讲党课,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系列教育”要紧密结合机关实际,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积极推进政务 诚信建设,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倡导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 道德观念,大力弘扬新时期公务员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 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3、加强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的学习。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全面掌握、深刻领会和把握“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业务建设。各单位要注意结合自身工作业务的特点,通过多种途径开展业务培训,努力成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家,提高监察执法水平。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促进学习成果转化。直属机关党委要协助总局党组制定《2008年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下发《总局直属机关2008年理论武装工作指导意见》,对理论武装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结合总局党组提出的学习体会和明年工作要点,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机关党委将通过总局政府网站和《政工之窗》信息等方式,利用“党建信息报导管理软件”,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成果征文评选活动,适时举办“理论学习成果交流会”。

  二、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进一步推进党的组织建设

  5、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坚持把提高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作为党建工作的核心内容来抓。适时举办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着力提高其创新力、执行力和围绕中心任务服务与协调能力。通过举办书记培训班、召开基层 党支部工作研讨交流会和推广示范支部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党 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

  6、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建立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的长效机制,配合有关司局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对总局下发的关于落实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实施意见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组织、指导基层不断将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转化为工作制度。重点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党委(总支、支部)负总责、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务部门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党建工作格局。直属机关党委将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积极向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推荐。

  7、将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在总结8个示范单位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上,以这项工作的全面推进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同时,在基层党组织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拟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8、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要求,结合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离退休干部的特点,指导各单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因机构变动、人员变化等原因导致组织不健全的,要及时调整补充,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开展组织活动,落实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

  9、召开总局直属机关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拟下半年召开总局直属机关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总局直属机关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10、做好发展新党员和对新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2008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严格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三、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11、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运用说服教育、心理疏导、示范引导等方法,实施“三个教育引导”,即:一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国家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是党中央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中,认真落实总局党组提出的强化“忧患、实干、执行、自律”四种意识和养成“勤勉敬业、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廉洁奉献”四种作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正确对待名利、地位、困难、挫折,促进人的心理和谐,营造良好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12、深化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按照工委要求,明年要深化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从总局实际出发,继续在直属机关各单位深化“创建文明单位,争做文明职工”活动,并将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在创建活动中要引导党员干部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民生安全工作项目的落实。根据总局党组《开展向张巨魁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将这一活动纳入“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中,在直属机关掀起学习先进的热潮。

  1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总局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制。拟11月份召开2008年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表彰大会,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各单位要统筹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创新方法、载体和形式,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迎接北京奥运会的各项工作中,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展风采、作贡献”主题活动,做好迎接奥运、宣传奥运、服务奥运的各项工作。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普及活动,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倡导和谐理念,展示国家机关党员干部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机关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生动局面,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营造文明和谐环境。组织开展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陶冶情操,纯洁思想。围绕“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组织开展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群众性系列文体活动。

  四、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着力加强制度建设

  14、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整改的实效性。组织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各级党组织要对2007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主要问题与整改措施进行系统整理,跟踪整改情况,并将其作为2008年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提高各级党组织自身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15、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各级党组织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在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适合本单位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机关党委将组织召开专题交流会。

  16、建立“党群干部人才储备库”。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拟建立“党群干部人才储备库”,为各级党组织培养人才提供素材,制定“党群干部人才储备库工作制度”,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党群干部和妇女干部的工作力度,为优秀人才的成长创造条件。

  17、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十七大报告提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评机制,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项目实行年终考评。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直属机关党委常委会、全委会工作制度。各级党组织要普遍实行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

  18、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总局直属机关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处理“法轮功”邪教组织工作的意见》,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适时对原“法轮功”练习者的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做好重大节日、北京奥运会、重大政策调整、重要会议期间的稳定工作,确保直属机关的稳定。

  五、切实改进机关作风,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9、转变机关作风,努力提高行政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规范机关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会议、差旅和公务用车等支出,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坚持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机关党组织要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风建设,特别是改进行政许可中发挥好推动和监督作用。坚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认真制定和落实调研计划,组织党员干部结合业务实际,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总局重点工作等方面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针对问题组织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工作措施。机关党委将采用多种方式组织对调研成果进行交流,同时将优秀调研成果向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推荐。

  20、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全面把握十七大对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和党的十七大批准的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学习中纪委二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权力观和从政道德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大警示教育工作的力度,充分运用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教育机关党员干部,提高教育效果,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1、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推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总局党组提出的“九条纪律”、“双五条规定”的贯彻落实,及时解决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财务 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加强对机关、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协助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在实践中总结预防腐败的经验,增强查办案件的能力。

  22、完善措施,强化落实,确保廉洁从政。各级党委和纪委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特点和规律,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部位和环节,制定加强监督的措施和办法,修订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的落实。

  六、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做好统战群众工作

  23、做好统战工作。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统战工作,重点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特别是中青年知识分子工作,进一步完善情况通报、联系党外代表人士、走访慰问等制度,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青年工作委员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凝聚人心、积聚力量。

  24、发挥群众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指导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召开总局直属机关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局直属机关第一届工会委员会,以工会建设为平台,组织开展多种服务性的有益项目。完成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发挥妇女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组建总局直属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动员全体团员青年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的工作目标,推进“知荣辱.明使命.共奋进”、“读书.实践.成才”和“树典型.学榜样.赶先进”三大主题活动,进一步发挥青年干部的作用。适时举办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业务能力。

  25、继续做好两个定点县的扶贫工作。按照中央和总局党组的要求,继续做好两个定点扶贫县的对口扶贫工作,抓好教育扶贫、医疗扶贫和项目扶贫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向总局扶贫领导小组报告工作。